新笔趣阁 > 穿越小说 > 寒门小甜妻 > 第796章 殿试开始
虽然以赵策的成绩,朱厚照觉得他殿试基本是十拿九稳的。
如今连中五元,只要他殿试不是写什么造反的话,那这六元基本是稳的。
可稳是稳。
先前赵策得会元时,就受到了那么多人的质疑。
朱厚照想的,就是他这个六元,就算是得,也要让众人心服口服。
要让那些读书人心服口服,自然就要从文章取胜了。
殿试出题人就在他眼前,只要他探得了一点口风,带去给赵策。
那么这写出来的文章,肯定比现场知道题目急急忙忙写出来的要好上不少。
不得不说。
朱厚照也是煞费苦心了。
然而他这番苦心,却收获了自己父皇一记毫不留情的脑瓜崩。
“哎呦,父皇你怎么打儿臣?”
朱厚照捂着额头,疼的眼泪都要出来了。
一旁的张皇后捂着嘴,笑了笑。
弘治皇帝道:“人定西侯才高八斗,哪里需要你用这种办法去帮他?”
“即便不提前泄题,他的文章依然不会差到哪里去。”
朱厚照“哦”了一声。
“儿臣这不是想他到时候殿试文章被刊印出来,能让天下学子们都心服口服,不像这次一般再有质疑么?”
“哼,少用你的那点小心思。”
弘治皇帝哼道:“每次考试后,都会有人质疑,这是无可避免的事情。”
“如今天下学子才消停,你这是没事找事。”
“行了,今日你功课不少,回去吧。”
朱厚照没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,私下撇了撇嘴。
才这有些不甘不愿的离开了。
等他离开后,弘治皇帝又拿起面前的杯子,观赏了一番。
“这杯子,确实是好物。”
张皇后赞同道:“是啊。”
“想必届时若是拿去售卖,必定也是价格不菲。”
“厚照这孩子”
这种东西本身就稀有,估计拿出去就算叫几万两一个,都有人会买。
这敛财的速度,必定是很恐怖的。
朱厚照这人性子未定,要是一下子得了这么银子,也不知道他要拿来做什么。
弘治皇帝微微一笑。
“不必担心,朕心中已有打算。”
“这银子要进皇宫,没有朕的允许,也是进不来的。”
张皇后有些狐疑的看着他。
弘治皇帝吩咐道:“传朕口谕。”
“日后詹士府私库支出,一个月一千两以上,都需上报。”
吩咐完后,便有人带着皇帝的口谕到了詹士府去。
超过一千两的支出,都得上报给自己。
要是太子支出的多了,那他这个做皇帝的同样能不批准。
反正他是皇帝。
就算是小金库又怎么样?
想管还有他管不了的?
安排妥当后,弘治皇帝也不继续歇着了。
直接带上太子送来的杯子,回去继续工作。
顺便让那些老大臣们也开开眼。
“我儿还是有孝心的。”
“得了新鲜的东西,第一时间便想到了朕与他的母后。”
弘治皇帝满意的背着手,喜滋滋的离开了坤宁宫。
过了几天。
玻璃工坊那边,终于传来了好消息。
那就是平板玻璃,被制作了出来。
平板玻璃能制作出来,再加上锡和水银,便可以制作出来水银镜子。
这东西可比玻璃杯还珍贵多了。
不过水银有毒,刚制作好的镜子,赵策也暂时不让送过来。
而是放在工坊里等毒性都挥发干净再做打算。
准备殿试、闲暇时候又思索一下玻璃制品。
就这样,时间便到了三月十四日晚。
明日便是殿试的日子了。
赵策在今天,也不继续刷题了。
而是放下笔,让自己最近一直负载过重的大脑好好的歇一天。
次日。
三月十五日,庚子。
弘治皇帝御奉天殿策会试中式举人三百三人。
命三位内阁大学士、六部尚书与九卿、翰林院侍读学士等充殿试读卷官。
弘治皇帝提笔,写下了本次殿试的题目。
会试主考官张元祯与杨廷和侍立一旁,等待监考。
张元祯得知成绩后,本来还有些后悔。
毕竟他一时眼拙,高高的取中了赵策这个魁首。
让他遭受了天下读书人的质疑与议论。
但幸好,这次的风波并没有酿成什么大祸。
等事情平息后,他又觉得有些庆幸了。
这赵策已经连中四元,看来他命该如此,这会元也是跑不掉的
就看他今日殿试的文章做的如何了。
只要作的不算太差,届时无论如何,他都得把他的文章放到第一等去!
张元祯打定主意,那边的弘治皇帝已经写好了此次殿试的题目。
两人得到题目后,便出现在了众贡士面前。
此时。
诸贡士已经搜身完毕,在礼部官员的指引下,到了奉天殿的西角门行大礼。
行完礼后,就按着考卷上的考号,在奉天殿前的座位坐好,等待考题。
赵策端正的坐着,神情肃穆。
最后一场了
考个好成绩,好回家热闹热闹去!
不过,与想象中的殿试不同的是。
这殿试并不是皇帝在上面坐着,看着你站着写。
毕竟三千字的文章,才情再好,也得写足足一天。
还要站着写一天,估计没几个人受得住。
等两位主考出现时。
在场的三百三人,同时站起来,一边行礼,一边注视着他们手中的题目。
等到行完礼后,这些科举精英中的精英,大部分都已经把此次殿试的题目看完,心中也有了大概的想法。
出乎众人意料的是。
前不久陛下态度强硬的说要施行新政,朝中大员个个都是知道的。
因此,他们这些贡生们,便几乎都是往这方面去练习的文章。caso
然而此次的科考题,却并不是大家猜测的什么土地或者财税的内容。
而是道与法治国的问题。
“朕惟自古帝王之致治,其端固多,而其大不过曰道、曰法而已朕自莅祚以来,夙夜兢兢图光,先烈于兹有年,然而治效未臻其极。岂于是道有未行,是法有未守乎?抑虽行之守之,而尚未尽若古乎”